藍白3公投踢鐵板!鞭刑、交通罰鍰雙雙出局 僅1案綁九合一

藍白3公投踢鐵板!鞭刑、交通罰鍰雙雙出局 僅1案綁九合一

藍白3公投踢鐵板!鞭刑、交通罰鍰雙雙出局 僅1案綁九合一

資料來源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5%BF%AB%E8%A8%8A-%E8%97%8D%E7%99%BD3%E5%85%AC%E6%8A%95%E8%B8%A2%E9%90%B5%E6%9D%BF-%E9%9E%AD%E5%88%91-%E4%BA%A4%E9%80%9A%E7%BD%B0%E9%8D%B0%E9%9B%99%E9%9B%99%E5%87%BA%E5%B1%80-%E5%83%851%E6%A1%88%E7%B6%81%E4%B9%9D%E5%90%88-095846198.html?shem=dsdf,sharefoc,agadiscoversdl,,sh/x/discover/m1/4

中選會今(28)日召開8月份例行委員會議,審議立法院日前由藍白通過的3項公投案,包括「鞭刑公投」、「廢除非核家園」以及「交通罰鍰專用」。委員會議自今日下午2時召開至5時,歷經近3小時審議後,其中「鞭刑公投」、「交通罰鍰專用」遭到否決。其餘1案將綁年底九合一選舉。

立法院日前通過3項公投案,並送交中選會進行後續審議。中選會今日下午2時召開委員會議,就相關公投案進行審查,會議一路進行至下午5時,前後歷時近3小時。

中選會在會後召開記者會,備受矚目的3項公投案分別涉及鞭刑入法、廢除非核家園及交通罰鍰專用。其中,「鞭刑公投」經中選會委員會審議後,不符合《公民投票法》第15條第2項規定,以及第2條第2項第2款規定遭到否決,游盈隆作為會議主席未投票,其餘7名委員都投下否決,故未獲通過。

「交通罰鍰專用」公投案部份,不符合《公民投票法》第2條第2項第3款,其中4位中選會委員認為不符合重大政策創制複決,表決結果是4比3,需經出席委員過半數,但7位委員連續投票均4比3,最終表決三次後,則依議事規則不須絕對過半決定,採取簡單多數決,最終仍4比3否決「交通罰鍰專用」公投。

最後則為「廢除非核家園」公投,經中選會委員會決議,符合公投法重大政策創制複決。同樣以表決方式決定,7名委員除1位棄權外,三項公同僅「廢除非核家園」通過,將記為全民公投案第22案將,併同年底11月28日九合一選舉同時舉行。

2 thoughts on “藍白3公投踢鐵板!鞭刑、交通罰鍰雙雙出局 僅1案綁九合一

  1. 鞭刑公投沒過就開轟?許宇甄搬「73.3%民調」稱中選會釀「寒蟬效應」

   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9E%AD%E5%88%91%E5%85%AC%E6%8A%95%E6%B2%92%E9%81%8E%E5%B0%B1%E9%96%8B%E8%BD%9F-%E8%A8%B1%E5%AE%87%E7%94%84%E6%90%AC-73-3-%E6%B0%91%E8%AA%BF-124602008.html?shem=dsdf,sharefoc,agadiscoversdl,,sh/x/discover/m1/4

    日前立法院藍白黨團所提出的鞭刑公投案,今(28)日遭中選會否決。對此,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不滿表示,鞭刑究竟是否適合作為刑事政策,社會當然可以支持、也可以反對,但公投的核心就是讓人民透過民主程序表達意見;許宇甄稱,中選會可以依法審查,「卻不該直接替人民決定『這個議題不准投』」,否則恐讓社會對公共議題的討論產生寒蟬效應。

    許宇甄指出,根據「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」的民調,有73.3%的民眾支持以公投方式推動鞭刑打擊詐騙;另外有84.7%的民眾支持政府針對重大詐騙、虐童、性侵等犯罪引進鞭刑,或至少正式進行評估。「這些數字不代表公投一定會過,卻足以證明社會對現行刑罰制度與司法正義存在強烈改革期待。」

    對於中選會否決公投的理由,許宇甄則指稱,中選會認為現行法律並沒有鞭刑制度,因此公投屬於「立法原則創制」,而非「重大政策創制」。她說,這個說法「根本站不住腳」,因為重大政策往往都需要透過後續立法才能落實,「不能因為政策最終需要修法,就反過來認定它不是重大政策。」此外,許也指,重大性侵、虐童、詐欺等犯罪應該採取何種刑罰,是一項牽涉國家刑事政策與司法制度的重大選擇,「豈能只用『現行法律沒有』6個字,就把人民表態的門關起來?」

    「中選會第2個理由,是鞭刑可能涉及2公約所禁止的酷刑、殘忍或不人道處罰,因此存在人權疑慮」,許宇甄說,2公約的人權保障當然必須受到尊重,但刑罰究竟要如何在保障人權、犯罪嚇阻與被害人正義之間取得平衡,本來就是值得社會持續討論的議題,尤其是各國制度、歷史與民情也有所不同。因此她也指,中選會可以提出人權疑慮,卻不能因為對爭議已有立場,就連人民討論、辯論與表態的機會一起沒收。

    最後,許宇甄更稱,中選會一方面認定鞭刑不屬「重大政策」,另一方面卻又以國際人權公約、刑罰制度、基本人權作為審查理由,「如果一項議題重大到涉及司法制度、刑罰政策、基本人權與國際公約,怎麼最後反而被中選會認定『不是重大政策』?」她強調,立院從來不是要求中選會支持鞭刑,而是希望保留人民表態的權利;若獨立機關變成替人民決定「什麼可以討論、什麼連票都不能投」的關卡,恐怕不只是擋下一項公投,更可能讓民眾未來面對爭議政策時,連發聲的機會都不敢爭取,讓台灣社會形成寒蟬效應,「只要少數獨立機關委員不認同,人民再強烈的改革期待,都可能連進入公共辯論的資格都沒有。」

  2. 藍白公投主文出包!釀鞭刑公投被全票駁回 他:洪孟楷書沒讀好

    https://www.ettoday.net/amp/amp_news.php7?news_id=3228143&ref=mw&from=googlequicksearchbox

   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日前說明立法院交付的三項公投審議情形,三案中僅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案成立,其餘鞭刑公投、交通罰鍰公投,都因不符公投法規定而遭全票否決駁回;而這也引起藍白陣營的反彈,指控民進黨政府沒收公投。對此,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針對鞭刑公投被駁回,點出關鍵原因,他強調,沒有人沒收公投,是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自己書沒讀好,「從來沒想過,還要幫洪孟楷大立委和藍白上法學課」。

    張育萌表示,藍白洗了一整天民進黨「沒收公投」,但事實上根本是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自己法盲,提案就耍雷亂寫。他強調,先講結論,鞭刑公投被駁回最主要的原因,不是「鞭刑不能公投」,而是因為立法院「不能用這種方式把鞭刑交付公投」。

    張育萌說明,《公投法》把公投分成三種:第一,是「法律複決」,也就是立法院已經通過了某個法條,人民覺得不爽,想用公投決定要不要擋下來。

    舉例而言,2018 年投的「以核養綠」,公投通過後公告的第三天,原本《電業法》第 95 條第 1 項寫的「核能發電設備應於 114 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」就失效了。

    第二種是「立法原則創制」,張育萌表示,就是某條法律或某個法律制度還不存在世界上,或是還沒通過,通常是法律跟不上時代,所以人民用公投來要求政府「無中生有」。

    張育萌舉例,2018 年投的「同婚公投」是這種,當時投的內容翻成白話文是「要不要用專法保障同性婚姻」,投了之後,立法院就「無中生有」,三讀通過同婚專法。

    第三種則是「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」,張育萌表示,「創制」就是人民直接公投決定,國家未來要不要推動某個重大政策;「複決」是政府已經在做的某個政策,人民公投來決定要不要停下來。

    張育萌舉例,2021年投了「反美豬」公投,台灣沒有任何法律寫著「允許或禁止美豬進口」,當時是行政院和衛福部決定的要放寬,人民投票再決定一次 yes or no;同年的「珍愛藻礁公投」也是這種,政府正在蓋第三天然氣接收站,人民投票決定要不要推翻。

    鞭刑「沒有不能」公投 關鍵在公投法15條!

    至於鞭刑算不算是「立法原則創制」?張育萌表示,沒有不能投,但《公投法》第 15 條規定,立法院不是三種都能提,只能提第三種,也就是「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」。因為第一種「法律複決」和第二種「立法原則創制」都牽涉立法,「立法」本來就是立法委員的工作。

    「我們投票給立委,就是授權他代表我們立法」。張育萌說,立法院裡就可以討論、協商和表決,如果我們選出立委們,他們還要發起一堆公投讓我們來決定,這樣公投通過的法律,立委到底要不要負責?

    因此,張育萌表示,現在回頭看,「以核養綠」是「法律複決」、「同婚公投」是「立法原則創制」,當初都是人民花力氣連署,最後才提案變成公投。

    張育萌指出,決定絕大多數的「重大政策」是行政院的工作,所以《公投法》才授權立法院,如果政府堅持不做某個政策,或一意孤行要推動某個政策,立法院擋不下來,那立委們可以用最後一招,等於跟人民說「單憑我做不到,請來幫幫我吧」。

    至於這次的鞭刑公投,張育萌表示,藍白在公投主文開頭就寫「您是否同意政府制定法律⋯⋯依法執行之特別刑法制度(鞭刑),以嚇阻犯罪持續發生?」

    他說,開頭就寫「制定法律」,那當然會變成「立法原則創制」,只要變成「立法原則創制」,立法院就是不能提;所以,中選會 7 位委員全票反對,駁回的重要理由,就是立法院只能提「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」,這案怎麼看都不像「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」。

    張育萌強調,結案!所以沒有人沒收公投,是洪孟楷自己書沒讀好,從來沒想過,還要幫洪孟楷大立委和藍白上法學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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